报建编号:1212101120130041
招标备案号:12212013113001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园区监理[2013]1101(延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8英寸硅抛光片的研发及产业化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区发改审【2013】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8英寸硅抛光片的研发及产业化工程,建设规模:改造净化间2193平方米,新增工艺、检测设备34台(套),建成年产量达60万片的8英寸硅抛光片。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8英寸硅抛光片的研发及产业化工程,建设规模:改造净化间2193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额约600万元。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监理,监理深度为“四控、两管、一协调”。 |
2.4 |
工期要求:2013年12月16日 至 2014年06月13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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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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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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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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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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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02日至2013年12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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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邮政编码:300284 联系人:张宇 电话:58361180
传 真:5836118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赵文、冯璟悦 电话:28257756
传 真:58361180
日期:2013 年 11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陶维薇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