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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CZYZC(2014)第136号: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0-30
  • 编辑:管理员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州财政局的委托,对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招标公告:CZYZC(2014)第136号
委托代理编号: 2014-10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4)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补遗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相关媒介上。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4年11月04日下午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11月04日下午14时30分,提前或推后均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0878-3389887 0878-3022411
传真: 0878-3389886
7、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钱卫红 13987078789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招标文件:CZYZC(2014)第136号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根据采购单位购买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热诚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CZYZC(2014)第136号
2、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交货地点:楚雄州中医院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04日下午14时30分(提前或推迟均不予受理);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号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7、投标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帐 号:5523816010180100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帐 号:1006463202600100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帐 号:2700005565016012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楚雄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10)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5)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等其他证书文件;
③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⑤产品鉴定证书、技术引进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设备性能说明;
(3)质量保证措施;
(4)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5)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
③人员培训计划;
④优惠声明。
5、招标人有权在正式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修改后的最终稿将作为合同附件。
6、招标人保留在任何时候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8、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0878-3389886(传真) 0878-3389887 0878-3022411
9、本项目为一包采购。投标报价请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可进行第二次报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1、质保期限: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保证24小时内随时响应。
12、合同订立及交货期: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3、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4、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须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项目要求:本次设备采购为一包采购,投标方不得将包内设备分拆投标。
项目一 中药孢子破壁粉碎机 数量 2
中药孢子破壁粉碎机技术参数:
1. 磨筒体积:80L,磨筒个数:1
2. 振动频率:可调式
3. 振幅:2-5cm
4.灵芝孢子破壁粉碎达1000目,熟地粉碎达200目
5. 产量(kg/h):3-30
粉碎目数:800-1000目,
5. 功率:≥7.5KW
6.要求磨筒内介质充填量与容量的占比达80%,提高粉碎效率,节省用电量;
7.要求操作简单方便,易清洗,节省原料,损耗≤0.5%;
8.可以实现冷冻、真空、惰性气体保护等特殊研磨,并配置相匹配的冷冻设备
9.具备干法研磨、湿法研磨,也可用于粘性浆料的超细研磨且同时具有混合、分散、剪切和粒状改性的作用。
11.具备中药超微粉碎破壁加工,难溶药物溶解性改善,复方药物的精密混合、分散,膜剂膏剂制造等,如人参、鹿茸、鹿骨、龟甲、珍珠粉、羚羊角等。灵芝孢子破壁,冬虫夏草、芦荟、银杏、茶叶、海藻破壁,也能用于研磨高韧性的植物纤维等。
12.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二 中药粉碎机 数量 2
中药粉碎机技术参数:
1. 齿式粉碎,带除尘,粉碎目数:10-120目;
2. 生产能力:产量500-800kg/每小时(以20目计算);
3. 粉碎仓内要求四棱齿柱,并增加T型破碎齿;
4. 电机功率不小于11kw;
5. 风机功率不小于1.1kw;
6. 外形高度不超过1800mm;
7. 全不锈钢外壳,符合GMP标准;
8. 独立电器控制柜;附带设备修理附属工具一套、药粉袋2个、配套不锈钢筛片10-120目各一片(共计12片);
9.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三 中药制药压片机 数量 2
中药制药压片机技术参数:
1. 设备冲模数37付;
2. 生产能力不小于15万片/小时;
3. 最大压片压力不小于60KN;
4. 最大压片直径不小于13mm;
5. 最大填充深度不小于15mm;
6. 最大压片厚度不小于6mm;
7. 转盘转速14-36r/min;
8. 电机功率不小于4kw;
9. 全不锈钢外壳,符合GMP标准;
10. 变频调速;
11. 外围罩壳全封闭;
12. 两种规格磨具各一套(每套40付);
13. 设备修理附属工具一套
14. 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四中药旋转式压片机 数量 2
中药旋转式压片机技术参数:
1、 符合GMP标准,冲模数:9付
2、最大压片压力: 40 kn
3、最大压片直径: 12 mm
4、最大充填深度: 15 mm
5、最大片剂厚度: 6 mm
6、转盘转速:0-50 r/min可调
7、生产能力:16200 s/h
8、电机功率:1.5kw
9、外形尺寸:480×635×1100 mm
10、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五 中药热风循环烘箱技术参数 数量2台
中药热风循环烘箱技术参数:
1. 外形规格尺寸:长、宽、高2.2*1.1*2.0米;
2. 独立电器操作控制柜,双门两排烤盘;
3. 配无眼烤盘48个、2个推车烤架;
4. 全部内外以及配件为304不锈钢材料,符合GMP标准;
5. 加热方式为电热式,设计温度最高220;加热系统自动恒温,有报警断电装置;
6. 箱内热风循环温度差不超过±2% ℃;加热功率不小于38KW;
7. 风道结构合理,安装有抽湿排风机;
8. 电器系统带温控、测量、定时、报警、超温保护;
9. 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六 中药重型颗粒机 数量2台
中药重型颗粒机技术参数:
1、 用于中药浸膏及其它特别粘稠中药物料制作颗粒。
2、 电动机功率:重型为 4kw,转速:1460转/分 380v
3、 重型机的涡轮、涡杆及有关附件相应加大加粗;
4、 生产能力:干粉700公斤/小时 湿粉330公斤/小时
刮粉轴直径:160毫米
5、 滚筒有效长度: 360毫米
机器净重:300公斤
外型尺寸:960×660×1185
6、 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七 中药三维混合机 数量2台
中药三维混合机技术参数:
1.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干粉物料混和,对不同比重和不同粒度的几种物料也能进行快速而均匀的混和。
2.三维摆动,平移转动及摇滚原理,产生强力的交替脉冲运动,连续不断地推动进行混和物料,其产生的涡流具有变化的能量梯度,从而能产生出色的混和效果。
3.要求具有运转平稳、噪音低:≤50db、装载系数0.5
4.混合桶容积:200L
5.最大装料容积:160L
6.主轴转速:0-12转/分钟
7.功率:4kw 380v
8.重量:800KG
9.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项目八 中药筛片机技术参数 数量2台
中药筛片机技术参数 :
用途:用于去除药片毛过粉尘,大片剂、异形片的专用设备。
1.符合GMP设计。
2.双层筛结构,粉尘层层聚集中心,向下由吸尘器吸出使药片与粉尘有效分离。
3.输出效率(片/小时):800000,振幅及生产速度100000-800000连续可调。
4.除尘距离(米):3
5.额定电源:220v/110v,50/60Hz
6.最大噪声(分贝):<82
7.外形尺寸(毫米):510×510×880
8.机器重量(公斤):62
9.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三年,云南有维修点,上门服务,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组织竞争性谈判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人参加。
⒈开标仪式上监督人员现场查验投标方人员身份;
2、宣布被接受的投标商;
二、评标
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范围,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定标:
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品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1、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2、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第五部分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结果,并向中标的厂、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过程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监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