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3-119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器及安装调试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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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或公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惠熙元广场D座2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惠熙元广场D座2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9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石老师 022-60837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371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2371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