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北院区中央空调维保及北院区内儿科医技大楼净化科室更换高效过滤器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北院区中央空调维保及北院区内儿科医技大楼净化科室更换高效过滤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T-(X)-2305
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北院区中央空调维保及北院区内儿科医技大楼净化科室更换高效过滤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段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A包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南、北院区中央空调维保 | 1 | 项 | 165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B包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北院区内儿科医技大楼 | 1 | 批 | 80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民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凯旋中央城1栋250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民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吉州区凯旋中央城1栋2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童先生 15879617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民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凯旋中央城1栋2505
联系方式:杨女士 0796-832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796-832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