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J-202408FJ-200001001
项目名称: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774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4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完成该项目建设目的及使用需求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生物样本库、生物信息中心等用房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过街人行天桥等建筑及构筑物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相关设计内容及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消防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弱电智能化、信息化平台、放射防护、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净化工程、供配电、供水、燃气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医用纯水及酸化水系统、物流系统、电梯、实验室专项、污水处理站、污物处理、泛光照明、标识导向、定制家具、室外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等)及相关所有内容的深化设计。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经发包人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软硬件等。 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其他内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搭建、垃圾处理及清运等。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
合同履行期限:104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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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合同、图审合格意见书等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时间以图审合格意见书上的时间为准);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含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施工负责人名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000万元;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方式: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予以转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汪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联系方式:肖书浩、方勇、杨洵027-8727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书浩
电 话: 027-8727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