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407-洁净手术室及ICU层流保修
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407-洁净手术室及ICU层流保修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40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第三医院 厦门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 0592-719799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方小姐/李先生 0592-2297861 |
采购项目名称: | 洁净手术室及ICU层流保修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洁净手术室及ICU层流保修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连小姐/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2-8 15:00: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方小姐、连小姐 0592-2297861、2202255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二、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 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三、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9680100100543042009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采购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为:2015-11-16 18:18:41 | |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