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手术室改造净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手术室改造净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CGB2015-043
2.2建设地点: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 期:自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主要内容为手术室、临时手术室的改造、净化空调的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
(3) 投标人须具有GC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4)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质量监测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
(5) 投标人提供产品为自主生产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外购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办公室。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自主生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外购产品);GC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列出的资料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简易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还。
5、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巩科长
联 系 电 话:0634-62176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玉芳
联 系 电 话:0634-6220058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