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80731
发布时间: 2017-1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2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彭水县汉葭街道绸缎街28号;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3800平方米;
2.4 总投资约为:96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包含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门诊、手术室、X光室、化验室、药房、治疗室、住院病房、医护办公室、医护寝室等)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火灾报警、建筑、暖通系统、喷淋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医院装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16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2 月 7 日 12时 00分至2017年 12 月 7 日 13时 00 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7 日 13 时 0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绸缎街28号
联系人:鞠老师
电话:1351233337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16幢605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275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