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医院百胜新院区一期项目产房、NICU洁净工程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鼎市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鼎市山前街道百胜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包括全院消毒供应中心1740 m2、产科手术室及分娩室 (5间分娩室、2间分娩手术室以及导乐室及其它配套功能辅助用房)、NICU 1860 m2等功能区域的装饰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上述建设内容的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医用气体等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做法有出入时,优先按工程量清单做法考虑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578979元 (其中暂列金42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获得省级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②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至少各一项,可为同一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至少各一项,可为同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造价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产房、NICU洁净工程施工项目 。
3.6.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08时00分至2018年01月05日23时59分59秒(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户时间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ZYZB【2017】-FD160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支持远程解密)。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39515。
7.2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大厅);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4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点00分00秒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医院 ;
地址: 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邮编: 355200 ;
电话: 0593-7832730 传真: 0593-7832730 ;
联系人: 陈先生 吕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鼎市富阳路192号402室,邮编: 355200 ;
电话:18950585623 ;
联系人: 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230 1001 0000 0118 32;
联系电话:0593-7918001;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五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YZB【2017】-FD160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部门名称: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建局
电话: 0593-2195050、0593-78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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