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16】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16】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52301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高新区荣川路6号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功能改造实验室面积2500平方米,包含常规理化实验室、精密仪器室、一般仪器室、以及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P2实验室等的建设,购置配备相关实验设备,建设实验信息网络。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 实验室验收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2146.1-2015)、《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GB/T 32146.3-2015)、《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分子生物学检测》(GB/T 27403-2008)、《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等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和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 0 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话0813-8213509)。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 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104号自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邮 编: /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0813-22020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166号海科大厦B座1216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62598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