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定点采购D[20180411]-0100 号,受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建设项目咨询资格招标项目二包(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
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项目名称: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建设项目咨询资格招标项目二包(二次)
3、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吉林省药品检验所(需方指定)。
服务方式:入围供应商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完成合格成果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
5、项目预算:无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根据该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二包: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评价乙级以上资格(含),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三项专业中任意一项,业绩中至少包括一项药品生产企业类或实验动物设施类建设项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从2018年 5月 14日至2018年 5月 16日止,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16 时(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雕塑公园斜对面)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标书发售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人持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要求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评价乙级以上资格(含)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月 16 日 16:00。
10、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11、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1.1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 5 月 25 日 12:30 至13:00。
1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5月 25 日 13: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3、投标保证金:无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在(标书发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询问,逾期不予答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 标 人: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联 系 人:徐图
联系电话:80833330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与湛江路交汇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栖乐荟府4栋1单元1601室
开户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
账 户:0710 6180 3101 5200 0115 17
联 系 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9261115
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