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维修工程(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为81.4907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森林舞会游戏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维修工程
2.1.2招标编号:CCKSTC-18ZFGC0046
2.1.3工程造价:81.4907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2.1.4招标范围和内容:实验室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2.3工期: 3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6)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以上资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5日上午10:00,地点为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人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仙台大街与湛江路交汇
联 系 电话:0431-808333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系人:曾工
电话:0431-8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