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配套医疗设施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二、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温少雄 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等。
年 7 月 25 日00 时 00 分至 年 7 月 日 16 时 分。
年 7 月 25 日至2018 年 7 月 日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 投标担保、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担保:2 万元。
()每标段招标文件费500元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或项目管理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核对。
5、投标人按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
十二、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致: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按照《》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本公司就参加(工程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
六、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立项批文.pdf
7-配套医疗设施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20180710.doc
8-配套医疗设施项目代建服务招标文件20180710.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资质证书.pdf
代建合同20180604.doc
招标人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