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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更新改造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更新改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619号 | ||||||||||||
| 评审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
| 公示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并注册成功;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粮食局 |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静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106285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001470018010093280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王雨婷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208977 | ||||||||||||
| 采购文件: | 采购公告.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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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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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张学磊、殷项明、王国梁、郭红娟、王静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2018年08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