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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计咨询服务)

  • 发布时间:2018-08-29
  • 编辑:管理员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8〕181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备[2018]12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计咨询服务)

建设地点

华阳街道学院西路西侧

实施时间

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项目建设用地10亩,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185万元。本咨询服务包括实验室方案设计、各功能室平面布局、实验台柜及设备设施布置、实验室送风排风系统、实验室给水排水系统、实验室强电弱电系统、实验室废水废物排放系统、配套机电设备系统、相关装饰装修等项目设计咨询,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合理实验室电路(含设备用电和照明用电)。 2、设计合理实验室水路(给水系统、特殊用水系统、排水系统、有害废液排放系统)。 3、设计合理给排风系统。 4、合理规划设计实验用房空间、各功能房间、房间内装备仪器和配套工作台的布局。 5、合理设计特殊区域净化系统及配套的控制系统。 6、合理设计建成达标实验室所用各项材料、工艺、流程及可行性图纸方案。 7、实验室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方案。

建设资金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

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计咨询服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①具有疾控中心实验室规划设计经验与成功案例(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中标证明材料一份);②拟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疾控机构实验室设计经验,熟悉疾控中心实验室功能、布局(提供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及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设计业绩证明,附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协议书);③拟参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设计方面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该项目暖通工程方面的设计人员,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提供相关专业人员列表,并附相关人员相关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复印件,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必须持有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 2、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本实验室咨询服务完成后负责会同业主送相关职能机构审查和审定,并负责完善,保证后续服务工作(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相关部位验收、竣工验收及其它相关内容等);3、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并需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且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4、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单备注栏注明:“转江阳区疾控中心 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计咨询服务)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8月2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8月31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泸州市江阳支行 
        账 号:5100 1636 3080 5150 271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设计1

E.固定价

/

20.00

1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8月3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凤凰路10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30- 3198257
传 真:0830- 3191419
电子邮件(E-mail):

2018年08月28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