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大石桥市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大石桥市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发[20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石桥市中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及中央预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18750平方米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包括:门急诊楼、医疗病房、中医康复疗法中心、中药调制剂室、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包括中医药人员培训中心)、院内生活服务;新建8380平方米中医院地下停车场及部分设备用房,包括变电所、浆洗房、消防水池等。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石桥市青龙山大街北侧、哈大路东侧500米。
2.2工程规模:
工程:新建18750平方米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包括:门急诊楼、医疗病房、中医康复疗法中心、中药调制剂室、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包括中医药人员培训中心)、院内生活服务;新建8380平方米中医院地下停车场及部分设备用房,包括变电所、浆洗房、消防水池等。
2.3合同估算价为7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
2.5工期要求: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28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BBB(含BBB级)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其它方式不予受理。2、外埠进施工企业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入辽备案。3、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9月20日至 2018 年 9月2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 9月20日至 2018 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持报名回执单及介绍信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0 月8日 10 时 00 分, 将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石桥市中医院
办公地址: 大石桥市
联 系 人: 李春风
联系电话: 0417-5813123
邮 编: 11510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 系 人: 王克勤
联系电话: 0417-6127333-333
传 真: 0417-6127333-898
邮 编: 1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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