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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新建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阶段)招标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7-27
  • 编辑:管理员

 

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新建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阶段)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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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ZGC2015Z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新建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阶段)招标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许可字【201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8万平方米,床位约600张。建筑地上15层,地下2层,1-6层主要设置医学影像科(CT、核磁共振、DR等)、中心供应室、中心药房、静脉配置中心、检验科、腔镜中心、B超、心电图、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室和ICU房;7-13层设置住院病房;14、15层设置VIP病房;-1—2F地下室主要作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本项目手术室、产房及ICU的医用气体不在本次深化设计施工范围内,所有气体只在楼层预留相应的阀门。)
2.2 招标范围:本次为一个项目招标,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设计阶段招标。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并提供材料、构件配置清单表。如设计阶段中标单位未在施工阶段中标,也必须保证在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及技术服务。
第二阶段为施工阶段招标。参与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必须是参加设计阶段投标且在设计投标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3 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起始时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保证在此时间开始9个月内完成系统的所有软件开发工作,保证系统可以安装、部署,开始试运行。项目在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必须能够上线初验,初验之后进入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终验,同时完成整体项目交付。试运行期间,中标方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保证在系统正式交付之前完成相应的功能完善和修改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无在建工程证明由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3)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3年7月1日至今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上注册会员,网上在线支付3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资料,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8月 12日 9 时00分,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程强 电话:0559-2517730

代 理 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君悦华府二单元903室
联 系 人:陈辰 电话(传真):0559-2324200

9.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